
公告日期:2025-04-1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特瑞”、“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对贝特瑞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于 2020 年 4 月 3 日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方案的议案》等议案,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8 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40,000,000 股新股,发行价格为 41.80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167,2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60,022.92万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惠州贝特瑞年产 4 万吨锂电负极材料项目、年产 3 万吨锂离子动力电池正极材料项目(二期)以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1,672,000,000.00
减:发行费用(不含税) 71,770,754.61
减:发行费用相关进项税额 4,306,245.39
项目 金额
加: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9,197,000.00
等于: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的资金总额 1,605,120,000.00
加:以前年度累计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金额 14,482,119.86
加:以前年度累计理财产品收益 12,168,047.54
减:以前年度累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 1,564,253,889.26
其中:惠州市贝特瑞年产 4 万吨锂电负极材料项目 593,069,824.37
年产 3 万吨锂离子动力电池正极材料项目(二期) 414,019,120.07
补充流动资金 557,164,944.82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7,219,624.80
等于:截至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20,296,653.34
其中,银行存款 20,296,653.34
加:本期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金额 71,075.17
减:本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
其中:惠州市贝特瑞年产 4 万吨锂电负极材料项目 20,367,72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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