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18 17:31:23 股吧网页版
恒达包装: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8


证券代码:835175 证券简称:恒达包装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江苏恒达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二〇二四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2
第三章 股份......3

第一节 股份发行 ......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5

第一节 股东 ......5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0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1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2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5
第五章 董事会......17

第一节 董事 ......17

第二节 董事会 ......20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 ......23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4
第七章 监事会......25

第一节 监事 ......25

第二节 监事会 ......26
第八章 党组织......28
第九章 信息披露......28
第十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28
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29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29

第二节 内部审计 ......30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0
第十二章 通知......31
第十三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2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2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33
第十四章 修改章程......34
第十五章 诉讼、仲裁......35
第十六章 附则......3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恒达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各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在江苏省镇江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江苏恒达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镇江市民营开发区润兴路68号,邮政编码:212021。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000,000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规范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成为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产品如人品,做一个受人尊敬的企业。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塑料制品的加工、生产、销售;五金制品的加工、销售;塑料原料(危险品除外)、化工原料(危险品除外)、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金属材料的销售;房屋租赁;机械设备出租。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非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
机软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