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第 1—6 页
二、财务报表...... 第 7—13 页
(一)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第 7—8 页
(二)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第 9 页
(三)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第 10 页
(四)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1—13 页
三、财务报表附注......第 14—100 页
四、附件......第 101—104 页
(一) 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101 页
(二) 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102 页
(三) 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 103—104 页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5〕2-74 号
湖南中铁五新重工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湖南中铁五新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新重工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4 年 11 月 30 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2023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 年 1-11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五新重工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与
2024 年 11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2023 年度的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与 2024 年 1-11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五新重工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
1-11 月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会计期间: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 1-11 月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 表附注三(二十一)和五(二)1。
五新重工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门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等产品。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 1-11 月,五新重工公司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人
民币 48,823.71 万元、54,895.22 万元和 51,288.93 万元。
由于营业收入是五新重工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五新重工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 按产品、客户等对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原因;
(4) 选取项目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或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运输单、验收单等;
(5) 结合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函证,向主要客户函证报告期各期销售额;
(6) 实施截止测试,检查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 对主要客户进行实地走访,并就交易内容、交易规模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重要事项进行确认;
(8)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
1. 事项描述
相关会计期间: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 1-11 月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五(一)4、五(一)9 和五(一)17。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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