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证券代码:835169 证券简称:新华物流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宁夏新华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所有条款中“股东大会” 所有条款中“股东会”
所有条款中“董事会临时会议 所有条款中“临时董事会会议”
部分条款中“公司住所地发行的报刊上 部分条款中“公司住所地发行的报刊 上或 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 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 告”
所有“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调整为“高级管理人员”;
所有提及的公司股份的“种类” 调整为公司股份的“类别
所有“半数以上”、“1/2” 调整为“过半数”
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条款中“5 日内” 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条款中“及时”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宁夏新华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 第二条 宁夏新华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设立的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立的股份有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 限公司。公司由永宁县新华物流有限公司以立,经银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经银川市市场监督
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中文名称:宁夏新华物流股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宁夏新华物流股份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第四条 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银川公铁港 第四条 公司住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银川
联检大楼一楼 301 室 公铁港联检大楼一楼 301 室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至长期。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
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 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