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5
公告编号:2025-017
证券代码:835169 证券简称:新华物流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宁夏新华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9 日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公告编号:2025-017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5169 新华物流 2025 年 4 月 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合同履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拓展公司业务,增强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吉尼诺(宁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尼诺”)将与江苏省化肥工业有限公司等(以下简称“合作方”)进行合作,向合作方出售大麦、小麦次粉、亚麻籽粕等饲料类商品,并签一系列销售合同。为保证该业务顺利开展,公司拟为吉尼诺该业务所签订的一系列销售合同履约提供 1000 万元的最高额保证,保证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7年 03 月 31 日。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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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 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 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 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25 年 4 月 9 日 8:3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吴文渊18295187039
(二)会议费用:无
五、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宁夏新华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宁夏新华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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