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0
公告编号:2025-015
证券代码:835169 证券简称:新华物流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宁夏新华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闫兴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500,8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06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公告编号:2025-015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宁夏兴华互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华互通”)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下简称“平安租赁”)进行的租金总额1,721,712.00 元(含利息)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拟与平安租赁签订《售后回租赁合同》(合同编号:2025PAZL(TJ)0100225-ZL01)及相关文件,向平安租赁申请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160.00 万元,初始租赁期限为 24 个月。根据业务需求,公司拟与平安租赁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5PAZL(TJ)0100225-BZ-01),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相关业务,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未超过公司为兴华互通提供的担保额度范围,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负责办理并签署相关合同,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0,500,87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宁夏新华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宁夏新华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