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20
公告编号:2024-058
证券代码:835169 证券简称:新华物流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宁夏新华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于 2024年 12 月 20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闫兴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9,712,5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69.375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闫付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788,375股,占公司股本的 5.631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闫学枝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郑亚龙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 ,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立华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股东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公告编号:2024-058
年 12 月 20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唐志刚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王彩霞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邹文柱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1 月 6 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此次换届选举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宁夏新华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宁夏新华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宁夏新华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宁夏新华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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