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新疆时讯立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在克拉玛依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 注 册 登 记 ,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6502000531688000。
第三条 公司于 2015 年 8 月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新疆时讯立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XIN JIANG SHI XUN LI WEI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新疆克拉玛依市云计算产业园区A00079 号,邮编 8340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仟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事务,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
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有关行业产业政策,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产品和专业化的服务,提高企业的效益,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实现员工价值,为股东创造价值。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存储服务、智慧城市的其他信息技术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和辅助设备维修,其他办公设备维修;场地租赁;其他综合零售;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劳务派遣服务。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九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
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二十条 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时股份总数为 1,000 万
股,由全体发起人以持有新疆时讯立维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作为出资认购股份。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名称、认购股份数量、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如下:
序 认购股份数 实缴股份数 持股比 出资方
发起人名称 出资时间
号 (万股) (万股) 例(%) 式
新疆同方信 净资产 2015 年 8
1 息系工程有 490 490 49 折股 月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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