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0
公告编号:2025-021
证券代码:835157 证券简称:时讯立维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新疆时讯立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5 月 30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5 月 30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收到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发出的案件号
(2025)新 0106 民初 6047 号的传票,本案将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开庭。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新疆时讯立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成龙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新疆云智数字网络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健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公告编号:2025-021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3 年、2024 年,原告与被告分别签订《新丝绸之路云计算中心项目机房专业运维服务合同》(合同编号:WLGS-2023-125、WLGS-2024-139),约定原告为被告提供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运维服务,被告按季度支付服务费用。合同明确约定:“每季度支付季度运维费用的 90%,剩余 10%待年度考核后一次性支付”。原告已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全部义务,包括派驻专业人员、完成日常运维、故障处理、应急响应等工作,并提交月度确认单,被告亦已签字确认。
截至 2025 年 3 月 27 日,被告未支付 2023 年及 2024 年应付费用合计
3,246,376 元,最长逾期达两年。原告多次催告未果,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向被
告发出《催款函》,要求被告于 2025 年 4 月 3 日前付清欠款,但被告仍未履行。
故诉至法院。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令被告支付运营服务项目费 3246376 元;2、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122310.07 元;(计算方式详见附表);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保全费 5000 元;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保险费 4000 元;5、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律师费 80000 元;6、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以上合计:3457686.07 元。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收到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发出的案件号
(2025)新 0106 民初 6047 号的传票,本案将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开庭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之日,本次诉讼事项暂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之日,本次诉讼事项暂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5-021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2、《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传票》
新疆时讯立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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