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835141 证券简称:呼阀控股 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呼阀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呼阀科技控股股份有 第一条 为维护呼阀科技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行为,使公司形成自我发展,自我约束 组织和行为,使公司形成自我发展,自 的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我约束的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简称《公司登记条例》)、《非上市公众 “《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 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 款》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 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备条款》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人。 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是代
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公司董
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
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实际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 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 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股东,股东可以起诉董事、监事、总经 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董事、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 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 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
第十六条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 第十六条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
当在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三十日 当在股东会作出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 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记。
第十七条 公司执行股东大会确定的 第十七条 公司执行股东会确定的经
经营方针。 营方针。
第二十七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 第二十七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
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法定 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法定部门批准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 部门批准发行新股,股东会应当对下
下列事项做出决定: 列事项做出决定:
(一)新股种类及数额; (一)新股种类及数额;
(二)新股发行价格;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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