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公告编号:2025-041
证券代码:835141 证券简称:呼阀控股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呼阀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被出具限制高消费令的公告的补发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呼阀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询天眼查平台(https://www.tianyancha.com)、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发现如下事项: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04 月 10 日立案执行申请人土默
特左旗鹤霖气体厂申请执行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对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洪文曙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07 月 15 日立案执行申请人苏州工业园区思达
德阀门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对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洪文曙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因公司相关工作人员未及时关注,导致公司未能按时披露相关公告。近日在主办券商的督导下,将相关情况予以补充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披露的《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和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被出具限制高消费令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因公司相关人员未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导致公司未能及时披露相关公告,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公司将加强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法律
公告编号:2025-041
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培训和学习,今后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其它相关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呼阀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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