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公告编号:2025-040
证券代码:835136 证券简称:报春电商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唐山报春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唐山报春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本制度经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唐山报春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董监高人员、关联方、收购人、其
他承诺人以及公司的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规范,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 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承诺管理
第二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挂牌公司有关主体(以下简称承诺人)做
出的公开承诺应当具体、明确、无歧义、具有可操作性,并符合法律法规、部门
公告编号:2025-040
规章和业务规则的要求。公司应当及时将承诺人的承诺事项单独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平台的专区披露。
第三条 公开承诺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承诺的具体事项;
(二)履约方式、履约时限、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防范对策、不能履约时的责任;
(三)履约担保安排,包括担保方、担保方资质、担保方式、担保协议(函)主要条款、担保责任等(如有);
(四)违约责任和声明;
(五)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要求的其他内容。
承诺事项应当有明确的履约时限,不得使用“尽快”、“时机成熟”等模糊性词语;承诺履行涉及行业政策限制的,应当在政策允许的基础上明确履约时限。
第四条 承诺人在做出承诺前应分析论证承诺事项的可实现性,不得承诺根
据当时情况判断明显不可能实现的事项。
承诺事项需要主管部门审批的,承诺人应明确披露需要取得的审批,并明确如无法取得审批的补救措施。
第五条 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承诺人自身无法控制的客
观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承诺人应及时、充分披露相关信息。
第六条 除本制度第五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外,承诺人无法履行、
无法按期履行或继续履行承诺将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承诺人应充分披露原因,并向公司提出变更承诺或豁免履行承诺义务的申请。上述承诺变更或豁免方案应提交股东会审议,承诺人及其关联方应回避表决。
变更方案未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承诺到期的,视为未履行承诺。
第七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时,如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承诺的相关事项未履行完毕,相关承诺义务应予以履行或由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接。
第八条 承诺人做出承诺后,应当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承诺内容履行承诺,
公告编号:2025-040
不得无故变更承诺内容或者不履行承诺。
当承诺履行条件即将达到或者已经达到时,承诺人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履行承诺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九条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发生或正在履行中的承诺事项及
进展情况。
第十条 公司应督促承诺人规范承诺履行行为,承诺人未履行承诺的,公司
应当主动询问,并及时披露原因以及董事会拟采取的措施。
第三章 未履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