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835136 证券简称:报春电商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唐山报春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唐山报春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本制度经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唐山报春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唐山报春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证唐山报春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其
他主体与公司关联方之间发生本制度规定的交易和日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 可能引致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关联方如享有股东会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回避表决;
(四)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 应当回避,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 必要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独立财务顾问。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挂牌公司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关联方,应全面考虑交易安排对挂牌公司的影响,并重点关注主体关系法律形式与实质的一致性,包括但不限于对挂牌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的重要股东与该子公司进行交易,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通过协议等方式控制交易对方等。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本制度第六条所列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
(四)由本制度第六条所列的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一致行
动人;
(六)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上述 情形之一的;
(七)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 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
公司与上述第(二)项所列法人或其他组织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 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经理 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外。
第六条 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是指: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条第(一)、(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包括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上述 情形之一的;
(六)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 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 人。
第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当将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情况及时告知公司。 公司应当建立并及时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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