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835135 证券简称:启光智造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广州启光智造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广州启光智造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
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州启光智造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启光智造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法律、法规,以及《广州启光智造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1.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为三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三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定期检查公司财务、财务报告制度和记录;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
(八)就确保公司和公司职员依据法律法规、本章程履行义务和遵守规范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九)负责对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日常监督,指导和检查公司建立的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相关措施,对报送监管机构公开披露的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有关资料和信息进行审核。
公司应当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
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监事在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章 会议召集和召开
第四条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五条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会议通知的内容应当包括: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事先拟定的会议议题及相应的决策材料;发出通知的日期。
定期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监事。临时会议的通知可以采取专人送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在会议召开5日前送达全体监事。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经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确认同意,临时会议可以按约定的时间、地点及通知方式召开。
监事会会议应当作成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会会议记录和监事会决议作为公司档案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
第六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事由及议题;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七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监事本人出席。监事未出席监事会会议,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八条 监事会召开监事会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及外部审计人员列席会议并向监事会陈述有关事项或回答提问。
第九条 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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