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4
广州捷世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告编号:2025-033
广州捷世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二五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宗旨和经营范围......2
第三章股份......3
第一节股份发行......3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5
第三节股份转让......6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6
第一节股东......6
第二节股东会的一般规定......9
第三节股东会的召集......11
第四节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2
第五节股东会的召开......13
第六节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16
第五章董事会......20
第一节董事......20
第二节董事会......22
第六章高级管理人员......29
(一)提请董事会聘用和解聘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9
(九)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30
(一)总经理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30
第七章监事会......30
(一)监事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31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3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33
第二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5
第九章通知和公告......36
第一节通知......36
第二节公告和信息披露......36
第十章投资者关系管理......37
第一节概述......37
第二节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37
第十一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8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9
第二节公司解散与清算......40
第十二章章程的修改......42
第十三章其他事项......4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现股份公司发起人,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
第三条 公司名称:广州捷世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广州保税区金桥路 6 号 405 室。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26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公司为依据中国法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属于独立的公司法人,依法以其全部公司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如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公司股票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公司应根据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成员。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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