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公告编号:2025-037
证券代码:835068 证券简称:星源农牧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福建省星源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拟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福建省星源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福建省星源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公司” 或 “本公司”)
的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福建省星源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 1 名,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事
务的负责人。同时,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自身职责,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会秘书应当是具有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经验的自然人;
(二)董事会秘书应当掌握财务、税收、管理、法律、金融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
公告编号:2025-037
(四)董事会秘书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并具有良好的处理公共事务的能力;
(五)取得全国股转公司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原则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之一的;
(二)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四)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等自律监管机构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五)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七)本公司现任监事;
(八)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 公司拟聘任董事会秘书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及时披露拟聘任该人士的
原因以及是否存在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并提示相关风险:
(一)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意见。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参加股东会、董事会 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
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组织制定保密制度工作和内幕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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