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835068 证券简称:星源农牧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福建省星源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
(1)根据《公司法》而进行的表述调整,包括“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半数以上”调整为“过半数”、“辞职”调整为“辞任”等,该等修订不再进行逐条列示;
(2)所有公司合并、减资、分立、债权人通知的公告渠道,均新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其他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3、删除重复条款:第二十九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八条、第七十五条、第二百零九条。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福建省星源农牧科技 第一条 为维护福建省星源农牧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
程。 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福清市星源农牧开发有限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依法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 公司由福清市星源农牧开发有限公司限公司,在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 依法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在福州市市场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3501007051558034。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
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
人员。
第 十 七 条 公 司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71,619,352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公 71,619,352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公司根据需要,经国务院授权的审批部门 司根据需要,经国务院授权的审批部门批准,可以设置其他种类的股份。 批准,可以设置其他种类的股份。
第十八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第二十一条公司不得以赠与、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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