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9
证券代码:835020 证券简称:山东北辰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山东北辰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山东北辰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议事规则>的议
案》,议案表决结果为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议事规则>
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东北辰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北辰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的管理,维护公司所有股东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山东北辰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业务规则,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的原则;
(三)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四)关联股东及董事回避原则;
(五)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或取费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关联交易的归口管理工作,包括关联方的分析确认、关联交易合规审查及重大关联交易决策的组织,以及信息披露工作。
财务部负责关联交易的会计记录、核算、报告及统计分析工作,并按季度报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对汇总上报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整理、分析,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保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履行,并按本制度的规定进行披露。
公司可聘请会计师、律师、财务顾问为关联交易的判断提供专业意见。
第二章 关联交易、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本公司与本公司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
(四)提供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十一)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二)销售产品、商品;
(十三)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十四)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十五)在关联方财务公司存贷款;
(十六)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十七)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七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
(六)中国证监会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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