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4
公告编号:2025-029
证券代码:835013 证券简称:英诺威尔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北京英诺威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签一致行动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英诺威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英诺威尔”)实际控制人为甘海波先生和邢涛先生,两位股东于2015年7月30日签署的《一致行动确认及承诺函》已到期,甘海波先生和邢涛先生有继续共同控制公司并保持一致行动的意愿,双方经友好协商,于2025年7月31日续签《一致行动承诺函》(以下简称“协议”、“本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5年7月30日,甘海波、邢涛签署《一致行动确认及承诺
函》,有效期十年,现十年期限届满,双方同意继续作出一致行动承诺。
甘海波、邢涛郑重承诺,自签订本承诺函之日起,在决定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时,本人与甘海波/邢涛共同行使股东权利,特别在行使召集权、提案权、表决权时采取一致行动,为一致行动人。承诺具体如下:
1.按照法定情形董事会、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的,双方
公告编号:2025-029
共同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
2.如任一方拟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时,须事先与另一方充分进行沟通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后,以双方名义共同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3.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前须充分沟通协商,就双方行使表决权达成一致意见,并按照该一致意见在股东大会上对该等事项行使表决权;
4.任何一方均不得与签署本协议之外的第三方签订与本协议内容相同或类似的协议或合同;
5.本承诺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十年。
二、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续签《一致行动承诺函》,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甘海波先生和邢涛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独立、财务独立、资产完整产生不良影响,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和稳定公司现有的控制结构,提高公司管理层的决策效率,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健康发展。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致行动承诺函》
北京英诺威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