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证券代码:834990 证券简称:新数网络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上海新数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4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
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新数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
为的公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新数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 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原则;
(三) 关联方在公司股东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表决;
(四) 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
避;
(五) 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
必要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或财务顾问;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
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
利益。
第三条 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
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包括以下交易和日常经营范围
内发生的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
产品或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四) 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五) 提供担保;
(六)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七)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八)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九) 债权或债务重组;
(十) 提供财务资助;
(十一) 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交易。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方,指挂牌公司的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挂牌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挂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 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除挂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挂牌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 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
在上述情形之一的;
(六) 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挂牌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
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
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挂牌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七) 1.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挂牌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八) 2.挂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