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9-29
公告编号:2020-051
证券代码:834983 证券简称:黑尊生物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吉林黑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违规对外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0 年 1 月 6 日,吉林黑尊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
尊食品”)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吉林省分行签订借款合同,中国进出口银行吉林省分行按照合同约定向黑尊食品提供最高不超过9,000 万元的促进境内外对外开放贷款,合同贷款期限为 12 个月,自“贷款”项下首次放款日起算,至最后还款日终止。
东北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接受黑尊食品委托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伊春黑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春黑尊”)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为东北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对上述贷款进行担保提供抵押反担保,构成违规
对外担保。详见 2020 年 5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吉林黑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23)。
(二)是否构成关联担保
公告编号:2020-051
构成关联担保,被担保人黑尊食品与担保人伊春黑尊为同一实际控制人程福文控制的关联企业。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
易》议案,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程福文、
孙虹回避表决。该议案经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上述对外担保最新进展情况
为保障伊春黑尊的合法权益,程福文、孙虹同意为伊春黑尊
向黑尊食品借款的抵押担保提供反担保。双方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签订了《保证合同》,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黑尊食品未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还款义务造成伊春黑尊代偿的,伊春黑尊有权要求程福文、孙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除此之外,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上述关联担保事项的担保期限、担保额度等均无变化,黑尊食品的借款尚未逾期。
公司将持续关注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吉林黑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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