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7
证券代码:834950 证券简称:迅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12 月 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常州迅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71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函》(北证函〔2023〕2 号)批准,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3.00 元/股,发行股数为 10,850,000 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 141,0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7,211,589.63 元(不含增值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3,838,410.37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0 日,上述募集
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140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不
存在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
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报告期内,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专款专用。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1、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141,050,000.00
减:应支付发行有关费用 17,211,589.63
募集资金净额 123,838,410.37
加:尚未支付发行费 4,689,811.33
尚未置换发行费 2,521,778.30
减:银行手续费等 400.00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31,049,600.00
加: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 1,176,816.48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249,074.22
赎回理财产品 579,100,000.00
减:置换以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16,883,784.27
置换发行费用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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