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5
③分析报告期各期细分产品收入与中标金额的匹配性,对主要客户销售情况与客户公开披露信息是否一致。
④结合重叠客户供应商主营业务、购销内容、用途、第三方价格等逐一说明与同一主体同时进行采购、销售的合理性、必要性、交易定价公允性, 是否单独核算;采购、销售内容存在关联的原因,业务实质是否为委托加工;说明收入确认方法,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具体条款说明会计处理的合规性,说明重叠客户供应商是否与发行人及关联方、其他客户或供应商存在异常资金往来。
(2)业绩下滑风险
请发行人:
①结合主要客户关于公司主营产品的招标要求、发行人符合情况及依据等,说明期后发行人是否存在被取消投标资格的风险,视情况揭示风险。
②结合下游行业集中特点、智能电表预计使用年限、更新换代需求、市场竞争格局、发行人竞争优劣势等,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被竞争对手替代的风险,是否对客户稳定性、业务持续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③结合上述情况、报告期内及期后在手订单及执行率、中标金额及中标率、发行人对上下游议价能力、报告期内部分产品毛利率持续下滑等因素, 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期后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并进行风险揭示。
(3)收入确认合规性
请发行人:
①区分产品类别说明收入确认相关流程、时点、依据、是否具备一贯性、主要要件及齐备性,与合同约定是否一致;报告期内以“挂网签收”确认收入的客户、销售内容、数量、金额及占比,是否存在人为调节空间;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涉及充电桩运营业务,相关收入金额、收入确认方法及合规性。
②说明发行人收入是否存在季节性,报告期内收入季度分布情况与可比公司是否一致及原因,是否符合行业特点,报告期内第四季度收入占比持续升高的合理性,是否跨期确认收入。
③说明报告期内及期后退换货情况及占比。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
(1)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
规则适用指引第 2 号》(以下简称《上市指引 2 号》)2-8 客户集中度较高、2-13
境外销售相关要求进行核查并逐项发表意见,说明对境外客户的核查范围、程序、比例及结论。
(3)说明对收入真实性采取的核查方法、程序、比例和结论,样本选取方法及合理性。
(4)说明对收入确认合规性采取的核查程序、比例及结论,收入确认要件的齐备性,瑕疵情形及原因、金额及占比,替代核查措施及有效性,说明收入截止性测试情况。
(5)提交资金流水核查的专项说明。
发行人回复:
一、收入增长的合理性
(一)结合行业政策、主要客户采购需求等,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增长的合理性,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净利润、细分产品收入变动情况与可比公司是否一致及原因,说明统计口径及可比性
1、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增长的合理性
(1)行业政策
在智慧能源体系及“双碳”目标的驱动下,我国近年密集出台了诸如《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 年)》等一系列支持智能电网及新能源充电桩发展的产业政策(详见《招股说明书》之“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之“二、行业基本情况”之“(三)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和“(十二)行业发展态势、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处披露内容),前述政策有利于推动公司所处行业的长期稳定发展,为公司的收入增长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机遇。
(2)主要客户采购需求
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及其下属公司,其对智能电表和新能源充电桩的采购需求对公司的收入增长具有重要影响。
①两网公司对智能电表及配套产品的采购需求
A、国内智能电表市场新一轮存量替换需求带动采购数量的增长
短期来看,国内智能电表需求主要来源于存量运行中的智能电表替换。电力终端设备技术要求持续提高,电能表技术标准的不断升级推动行业的持续发展,不同代际智能电表的集中更换驱动智能电表招标量的提升。
目前,国家电网智能电表的招标处于新一轮更换周期(2018 年至今)。2018年至2020年第二批招标,招标类型从2013版智能电表(支持DL/T645通讯协议)
更新替换成 2013 版智能电表(支持 DL/T698 通讯协议)。2020 年第二批招标至
今,招标类型从 2013 版智能电表(支持 DL/T698 通讯协议)更新替换成 2020
版智能电表。两版智能电表替换周期叠加,所需替换时间将较长。本轮更换周期下,智能电表的招标量将获得来自上轮招标数量的有力支撑。2021-2024年,国
家电网智能电表招标中标总量分别为 6,674 万只、6,924万只、7,128 万只、8,933万只,招标数量稳步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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