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3
证券代码:834948 证券简称:晨泰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晨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于公司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生效。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成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公司由李庄德、沈
秀娥发起设立,经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300566986972Y。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并于【】年【】月【】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晨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Zhejiang Risesu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温州市龙湾区空港新区滨海五道 777 号;
邮政编码:325025。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
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总工程师。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致力成为全球电力能源行业新质品牌。
第十三条 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一般项目:物联网技术研发;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电工仪器仪表制造; 电工仪器仪表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通讯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
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消防技术服务; 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智能水务系统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集成电路销售;试验机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设计;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环境保护监测;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互联网安全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仪器仪表修理;通用设备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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