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07
公告编号:2025-009
证券代码:834948 证券简称:晨泰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晨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5 年 4 月 3 日,浙江晨泰科技股份有限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审慎查验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09
二、《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将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查了公司拟聘副总经理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相关人员具备与履职相关的资格与能力,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本次换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真实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对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起到积极作用,更加有利于维护投资者权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
公告编号:2025-009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
浙江晨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俊明、苏忠秦、杜翔
2025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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