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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9 16:26:41 股吧网页版
南通通机: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9

南通通机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中国·南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南通通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系由南通通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按原帐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江苏省南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后,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600251834448J。

第三条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

中文名称:南通通机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NanTongTongJi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南通市港闸区大生路 19 号;

邮政编码:22600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3,400 万元人民币,采取发起方式设立。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包括:

(一)签署公司文件;

(二)在发行的股票上签名,并由公司盖章;

(三)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代表公司签订合同;

(四)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代表公司参加诉讼、仲裁;

(五)行使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国际惯例,采用规范化的股份公司运作模式,以诚实信用为基础,以合法经营为原则,优化经营管理,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利用先进的管理和科学技术,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把公司建成组织管理科学化、技术装备现代化、市场经营规模化的国内一流企业,以追求全体股东的合理收益,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日化机械、包装机械、橡胶机械的设计、制造、销售、维修、服务;智能装备、工业机器人及其系统的设计、制造、销售、维修、服务;自动化生产线的设计;日用品专用设备制造日化原材料、包装材料及其辅助材料(不含危险品)、美容美发用品、化妆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的股票采用记名方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 1 元。

第十八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第十九条 股份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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