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公告编号:2025-069
证券代码:834914 证券简称:峰华卓立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广东峰华卓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8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屈志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峰华卓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董事屈志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廖志坚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杨镇强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25-069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公司 2025 年度上半年的经营情况,编写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2 票。
反对/弃权原因:董事屈志先生、董事廖志坚先生无法保证相关财务数据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或有异议的相关说明》(公告编号:2025-071)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商业秘密豁免披露审核程序>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日常经营涉及的核心客户信息、供应商合作细节等敏感信息,若严格按常规披露可能损害核心利益。依据《公司章程》,制定商业秘密豁免披露的内部审核程序。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的,由公司董事长审核批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申请材料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2 票。
反对/弃权原因: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监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或有异议的相关说明》(公告编号:2025-071)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告编号:2025-069
《广东峰华卓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材料》。
广东峰华卓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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