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834911 证券简称:高达软件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杭州高达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所有公司合并、减资、分立、债权人通知的公告渠道,增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原条款全文:“股东大会” 原条款全文:“股东会”
原条款全文:“辞职” 原条款全文:“辞任”
原条款全文:“罢免” 原条款全文:“解任”
原条款全文:“种类” 原条款全文:“类别”
原条款全文:“法律、行政法规” 原条款全文:“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为维护杭州高达软件系统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杭州高达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 第二条 公司系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
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 司”),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025630848XR。 9133010025630848XR。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
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
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
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
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
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
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
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七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七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
核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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