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20
公告编号:2024-054
证券代码:834898 证券简称:株百股份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株洲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八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 第四十八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或者 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 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举一名董事主持。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
持。 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 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 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案后 10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案后 10 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公告编号:2024-054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 变更,应征得监事会的同意。
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变更,应征得监事会的同意。 或者在收到提案后 10 日内未作出反馈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或者在收到提案后 10 日内未作出反馈 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 召集和主持。
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
召集和主持。
第一百〇二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第一百〇二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 1 人,设副董事长 1 人。 设董事长 1 人。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设副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由董事长提
名,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由于公司拟将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变更为董事长,拟调整董事会人数,且不再设副董事长,需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三、备查文件
(一)《株洲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4-054
(二)原《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株洲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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