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6-07-22 17:43:46 股吧网页版
盛达电机:关于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7-22

证券代码: 834889 证券简称: 盛达电机 主办券商: 安信证券

开封盛达电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一、 交易概况

(一) 基本情况

购买方:开封盛达电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交易对象:开封市国土资源局

交易标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交易事项: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3 日参与开封市国土资源局承办的开封市地块(宗地编号:2016-GY-6 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价交易活动(详见汴国土告字[2016]4 号《开封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截止 2016 年 7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公司成功竞价取得该地块的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17, 563, 953 元。并于 2016

年 7 月 13 日与开封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开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成交确认书》。

最终,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0 日与开封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豫(汴)出让( 2016 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 2016-027

第 0688 号),相关证件将后续办理。

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为 32,667,958.38 元,经审计总资产

为 76, 837, 419.77 元,故本次购买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不涉

及关联交易。

(二) 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5 年 12 月 3 日, 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发布的《 公开

转让说明书》 中,“第四节公司财务, 十、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财务

报表附注中的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四)其他重要

事项” 披露:

根据 2012 年 6 月 13 日开封市新区建设指挥部[ 2012] 9 号

会议纪要精神,公司厂区所在区域拟纳入了城市综合体征收范围。

2013 年 5 月 6 日,开封市金水区人民政府根据开封市人民政府的

批准针对公司下发了《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政府辛堤头城市综合体(城

中村改造)项目企业房屋征收通知书》,决定对辛堤头城市综合体(城

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内的一期启动区所涉及企业的土地房屋实施征收,

公司厂区属于该改造和征收范围。

根据 2015 年 5 月 12 日开封市人民政府[ 2015] 41 号专题会

议纪要和 2014 年 5 月 19 日开封市新区建设指挥部[ 2014] 4 号

会议纪要,为解决公司搬迁及土地调换问题,公司重新选址至开封市

新区铁南区陇海五路南侧九大街西侧,占地面积约 80 亩等,用地性

质为工业用地,相关招拍挂手续正在办理中。2014 年 12 月 12 日,

公司向开封市新区财政局支付了 100 万元土地预付款。”

公告编号: 2016-027

二、 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 2016-GY-6 号

交易标的类别:土地使用权

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宗地净用地面积: 53224.1m2

使用年限: 50 年

成交价格: 人民币 17,563,953 元

交易标的所在地:开封市陇海五路以南、九大街以西

(二) 交易标的资产在权属方面的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

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及其他妨碍权

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 本次收购资产对于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的实际情况, 本次土地使用权购买有利于降低

目前生产经营的土地和房屋面临政府征收问题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的不利影响, 以及未来发展战略需要更多土地资源,以进一步

拓展生产空间,提升公司的产能,加强研发能力,为公司生产供给、

新项目的推出提供保障。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开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成交确认书》;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豫(汴)出

公告编号: 2016-027

让( 2016 年)第 0688 号)。

开封盛达电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