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1
公告编号:2025-041
证券代码:834857 证券简称:清水爱派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
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档案归档、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二章 细 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制定并留存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档案,并由专人进行收集、
公告编号:2025-041
整理、归档、保管。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泄露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公司其它部门有义务配合董事会秘书进行相关工作。
第四条 公司进行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当在活动结束后 2 个交易日内完成档案的收集、
整理、归档工作,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呈报。归档经办人应当保证归档的文件资料齐全、完整、准确。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应当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将该表及活动过程中所使用的演示文稿、提供的文档等附件(如有)及时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定的方式发布。
公司本次投资者关系活动所使用的演示文稿、提供的文档与公司此前已经刊载的演示文稿和文档内容基本相同的,可以不再重复上传,但应当在本次刊载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予以说明。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违规泄漏了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当立即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正式公告,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刊载的投资者关系活动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相关文件一旦刊载,原则上不得撤回或替换。公司发现已刊载的文件存在错误或遗漏的,应当及时刊载更正后的文件。
第五条 归档的资料,应当做到书写材料合乎标准、字迹工整、内容规范、符合档案保护的要求。
第六条 凡公司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材料的,借阅人应当就查阅目的履行向董事会秘书审批的程序。在获得董事会秘书书面批准后,由档案保管人员进行登记,并由借阅人签字确认。借阅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
第七条 借阅人对档案应负有安全和保密的责任。借阅人要妥善保管档案,严禁对档案材料进行涂改、撕页、拆卷。借阅人不得将档案转借他人或将档案带离公司。
第八条 承办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的人员发生工作变动,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第九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到期后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销毁。
第三章 其 它
第十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公告编号:2025-041
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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