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北京络捷斯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4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5
第三章 股份...... 5
第一节 股份发行...... 5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第三节 股份转让...... 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7
第一节 股东...... 8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10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13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5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16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19
第五章 董事会......21
第一节 董事......22
第二节 董事会 ......24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8
第七章 监事会......30
第一节 监事......30
第二节 监事会 ......31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2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2
第二节 公司利润分配......33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4
第九章 通知......34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5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5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36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38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39
第十三章 附则......3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北京络捷斯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北京络捷斯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注册登记,原北京络捷斯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由公司依法承继。
第三条公司名称
中文名称:北京络捷斯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Logis Co.,Ltd
第四条公司住所为:北京市通州区永乐经济开发区恒业八街6 号院 4号楼 2 单元 302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470.8 万元。
第六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采用规范化的股份公司运作模式,以诚实信用为基础,以合法经营为原则,发挥股份制、多元化的经营优势,不断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公司整体竞争能力,努力使全体股东的投资安全、增值,获得满意的收益,并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会议及展览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日用百货销售;办公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网络设备销售;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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