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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5 17:52:21 股吧网页版
巨东股份:董事会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34815 证券简称:巨东股份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及相关子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与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制定本议事规则的目的是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
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

第五条 董事会原则上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如有必要或根据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六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借款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选举或更换董事长;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借款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董事会有权审批决定股东会权限外的交易事项(提供担保、受赠现金除外)。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长有权在低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 10%的权限内决定公司交易事项(提供担保、关联交易、受赠现金除外)。

董事会的经营决策权限为:

(一)董事会对公司各项投资的资金运用权限(包括股权投资、生产经营性投资、其他各项风险投资)为年度累计投资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50%。超出上述权限的投资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

(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政策、核销与转回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公司拟收购、出售资产达到以下标准之一时,须报经董事会批准: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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