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5
公告编号:2025-024
证券代码:834803 证券简称:鑫昌龙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深圳市鑫昌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孙公司注销的补发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鑫昌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了《深圳市鑫昌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孙公司注销完成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5-023)。
具体内容如下:
江门市华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孙公司,注册资本 500 万元。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公司全
资孙公司江门市华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已于 2025 年 2 月 12 日完成注
销。
因公司内部信息沟通、相关文件传递的问题,相关工作人员工作疏忽,未能在上述事项发生后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经与主办券商沟通
后,公司现补充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孙公司注销完成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5-023)。公司对上述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的情形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公告编号:2025-024
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及时和完整。
特此公告。
深圳市鑫昌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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