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10-08
公告编号:2026-049
证券代码:834777 证券简称:中投保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相关文件,特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任免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我们认为本次免去张伟明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职务,免去赵志平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聘任司琳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任免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2.我们认为本次聘任司琳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的提名方式、提名程序、提名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告编号:2026-049
3.我们认为司琳斌先生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的条件。
鉴于以上,我们同意《关于任免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二、关于任免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我们认为本次任免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任免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2.我们认为聘任司琳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提名方式、提名程序、提名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我们认为司琳斌先生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条件。
鉴于以上,我们同意《关于任免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少华、邹欣
2026 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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