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18
公告编号:2025-004
证券代码:834777 证券简称:中投保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文件,特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我们认为本次聘任赵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提名方式、提名程序、提名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我们认为赵良先生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担任公司总经理的条件。
鉴于以上,我们同意聘任赵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1.我们认为本次聘任张伟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聘任赵志平先生、刘学斌先生、黄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提名方式、提名程序、提名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我们认为张伟明先生、赵志平先生、刘学斌先生、黄圣先生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担任公司副总
公告编号:2025-004
经理、财务总监的条件。
鉴于以上,我们同意聘任张伟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聘任赵志平先生、刘学斌先生、黄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三、关于聘任公司首席合规官(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1.我们认为本次聘任龙云丽女士为公司首席合规官(总法律顾问)的提名方式、提名程序、提名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我们认为龙云丽女士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担任公司首席合规官(总法律顾问)的条件。
鉴于以上,我们同意聘任龙云丽女士为公司首席合规官(总法律顾问)。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少华、邹欣
2025 年 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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