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能聚”、“上市公司”或“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艾能聚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业务管理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1 度,制定持续督导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就 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已根据上
持续督导工作的主要内容、重点、实施方 市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
式、步骤等做出完整、有效的安排。 持续督导工作计划和安排。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制度、财务内控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 艾能聚已建立健全了相关内控制
会计核算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 度,及时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定
2 易、对外担保等)和信息披露制度,督导上 的信息披露及其他义务,出具的
市公司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 相关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
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
保证制作、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大遗漏。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和上市公司向中
国证监会、北交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 保荐机构已对艾能聚的信息披露
审阅,发现上市公司拟披露信息或已披露信 文件和其他提交的文件进行事前
3 息存在任何错误、遗漏或者误导的,或者发 审阅,艾能聚拟披露信息或已披
现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事项的,应当要求 露信息不存在错误、遗漏或者误
公司进行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拒不配合 导,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
的,应当及时向北交所报告,并发布风险揭 事项。
示公告。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运作情况,充分了解公司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
及其业务,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 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
4 访、查阅资料,列席股东会、董事会等方 了解上市公司业务和日常情况,
式,关注公司日常经营、证券交易和媒体报 持续关注了上市公司运作、证券
道等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 交易和媒体报道情况,督促公司
务。 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艾能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5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北交所业务规则, 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
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 章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
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行其所作岀的各项承诺。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披露、 本持续督导期间,艾能聚及其实
履行或者变更承诺事项,不符合中国证监会 际控制人不存在新增或变更承诺
6 和北交所有关规定的,及时提出督导意见, 的事项,履行承诺事项不存在不
并督促相关主体进行补正。 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有关规
定的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有关规定做好募集 本持续督导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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