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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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蓬莱海洋(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九期)
蓬莱海洋(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发行人”、“蓬莱
海洋” )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
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 )作为辅导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 1 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以及《蓬莱海洋(山东)股份有限公司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蓬莱海洋(山东)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
交所上市之辅导协议》 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 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承担本期辅导的辅导机构为中泰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崔振国、陈成、
丁邵楠、张梦圆、吴章勇,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均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并具备担任辅
导工作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未发生变化。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在中泰证券的组织下, 本期(2026 年 4 月至 2026 年 6 月) 主要采取了线上
讨论、 政策动态分享以及安排自学的方式对蓬莱海洋进行辅导。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中泰证券辅导工作小组通过线上沟通讨论、 资料分享等方式, 向蓬莱海洋接
受辅导人员传达最新的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监管动态等方面内容,使辅导对象接
受辅导人员加强对发行上市有关法律、证券市场规范运作以及公司治理等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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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帮助其树立诚信意识、自律意识、法治意识,自觉遵守股票交易监管要求,
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结合本辅导期内辅导对象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
辅导工作小组督促并指导辅导对象做好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并持续关注辅导对象
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结合行业特点了解及分析辅导对象未来经营业绩变动情
况等。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公司聘请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
务所积极配合开展辅导工作, 并及时与公司和中泰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沟通,
针对公司尚存在的主要问题积极讨论, 共同规范公司治理、完善公司内控制度,
督促公司解决相关问题。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前期, 发行人公司治理体系及内控制度存在进一步优化空间。辅导工作小组
通过内部讨论、 案例分析及政策动态分享等方式协助蓬莱海洋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体系、提高内控制度的规范性。 辅导对象相关人员对证券市场的专项法规及信息
披露方面的了解需要进一步加深。为此,辅导工作小组加强与辅导对象的沟通互
动,以切实提高辅导对象相关人员对有关法规的了解程度。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目前,蓬莱海洋正逐步完善内部控制及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建设,但仍存在
进一步优化空间, 辅导工作小组将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和内部控制规范要求,督
促企业采取有效的措施并积极推进,不断加强公司内控体系的完备性和有效性。
辅导工作小组将继续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学习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等知识,使其全
面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提高其对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的认识,
知悉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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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在下一辅导阶段,辅导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保持沟通,指导辅
导对象做好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审阅工作,确保半年度报告按时披露。辅导工作
小组将继续通过答疑、督促整改等方式认真对辅导对象进行相关辅导,帮助接受
辅导人员掌握相关法规等。此外,辅导工作小组将密切关注辅导对象经营业绩情
况, 辅导对象规范运作情况及合法合规运营情况等。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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