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4
公告编号:2025-032
证券代码:834741 证券简称:三棱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三棱智慧物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仲裁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8 月 22 日
(三)仲裁受理日期:2024 年 8 月 20 日
(四)仲裁机构的名称:淮安仲裁委员会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5 年 12 月 23 日,公司收到淮安仲裁委员会(2024)淮仲裁字第 0988 号
裁决书。
二、本次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江苏三棱智慧物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正印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淮安市淮阴区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同兵
公告编号:2025-032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承包项目的发包人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16 年 6 月 28 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
定被申请人将黄河假日酒店楼宇采购(暖通及智能化)安装及相关服务工程发包给被申请人施工,合同价 31836368.45 元。付款方式(12.4.1 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 60%;经审计部门审计结束扣除 5%质保金后一年分两次付清,每半年各付 50%,质保期满后退还保证金。争议解决方式(20.4 条):淮安
仲裁委员会仲裁。申请人于 2016 年 6 月 19 日开工,2018 年 10 月 28 日竣工,
工程于 2019 年 1 月 21 日通过验收。因被申请人人事变动、推诿等原因,本工程
至今欠款。
(三)仲裁请求和理由
原仲裁请求:
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程款 200 万元及利息。
2、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变更后的仲裁请求:
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程款及利息暂定 200 万元,待造价审计后确定具体金额(请求金额为工程款 20039900 元及利息);
2、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三、本次仲裁案件进展情况
(一)仲裁裁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23 日,公司收到淮安仲裁委员会(2024)淮仲裁字第 0988 号
裁决书,裁决如下:
被申请人淮安市淮阴区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应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 10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江苏三棱智慧物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9839940 元,利息259500.67 元,两项合计 20099440.67 元。
本案仲裁费用 100014 元,由申请人江苏三棱智慧物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承
公告编号:2025-032
担 20003 元,被申请人淮安市淮阴区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担 80011 元(申请人已预付,由被申请人迳付申请人)。
被申请人如未按本裁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四、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之日,本次仲裁事项暂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仲裁事项暂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仲裁申请时涉案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变更仲裁请求时涉案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淮安仲裁委员会(2024)淮仲裁字第 0988 号裁决书
江苏三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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