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5
杭州创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目录
总 则...... 1
第一章 名称和住所......1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2
第三章 公司股份......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第三节 股份转让...... 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5
第一节 股东...... 5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7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9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和通知......10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12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14
第五章 董事会......17
第一节 董 事...... 17
第二节 董 事 会...... 19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3
第七章 监 事 会......25
第一节 监 事...... 25
第二节 监 事 会...... 26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27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27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28
第九章 通 知...... 29
第一节 通知...... 29
第二节 公告...... 29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0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0
第二节 公司解散和清算...... 31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33
第十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33
第十三章 附 则...... 34
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杭州创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杭州创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四条 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核准,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1 月 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并公开转让。
第五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如有)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一章 名称和住所
第十一条公司名称:杭州创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条住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长河路 475 号 1 幢 12 层 1231 室。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为:服务:信息技术、计算机软硬件、楼宇防盗系统、弱电工程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承接计算机网络工程;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防盗系统,弱电设备;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公司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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