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834732 证券简称:雄汇医疗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云南雄汇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 2025 年 12月 11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云南雄汇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与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提高公司的诚信度,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 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1 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云南雄汇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云南雄汇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之
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
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规范严谨原则:严格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1 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向投资者披露公司信息;
(二)公平公正原则:平等对待和尊重所有投资者,全面、及时、完整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诚信自律原则:严禁信息误导和欺诈行为,如实向投资者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及其合法权益;
(四)量入为出原则:根据企业实际承受能力,在确保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提高信息披露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五)保密原则:公司相关人员不得擅自对外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信息。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树立尊重投资者及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
(二)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
(三)建立一个稳定、优质的投资者基础,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四)使广大投资者了解、认同、接受和支持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六)提高公司透明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一)投资者(包括在册和潜在投资者);
(二)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投资者关系顾问;
(五)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沟通内容: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
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活动信息;
(六)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公司保密事项除外)。
第七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
(一)公告(包括定期报告与临时报告);
(二)股东会;
(三)说明会;
(四)一对一沟通;
(五)邮寄资料;
(六)电话咨询;
(七)广告、媒体、报刊或其他宣传材料;
(八)路演;
(九)现场参观和投资者见面会;
(十)公司网站。
第八条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1 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应披露的信息必须第一时间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布,公司在其他公共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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