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34713 证券简称:毅能达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深圳毅能达金融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半数以上”调整为“过半数”;
(3)所有提及的公司股份的“种类”调整为公司股份的“类别”;
(4)部分条款“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调整为“高级管理人员”;
(5)所有公司合并、减资、分立、债权人通知的公告渠道,均新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为维护深圳毅能达金融信息股 第一条为维护深圳毅能达金融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行为,…… 组织和行为,……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它有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它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发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系由深圳毅能达智能 起设立方式设立,系由深圳毅能达智能
卡制造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来。 卡制造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来;在深圳
市登记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440300618906752U。
第七条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为代表公司执行事
务的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
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
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
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担责任。
第九条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 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的董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书以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一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使用先进技术、 第十三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使用先进技生产和销售智能卡产品或提供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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