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0
证券代码:834712 证券简称:掌上明珠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掌上明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 2
第三章 股份...... 2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6
第五章 董事会...... 22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1
第七章 监事会...... 33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 36
第九章 合并、分立、破产、解散和清算 ...... 39
第十章 通知与公告 ...... 42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 44
第十二章 章程修改 ...... 46
第十三章 附则...... 4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掌上明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国家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北京掌上飞讯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 【911101057951355572】。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京掌上明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 8 号林达大厦 B 座 5 层 5E。
邮政编码:【100028】。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590】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
财务负责人和经董事会决议确认担任重要职务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研发精品游戏,拓展营销渠道,创新运营
模式,打造优秀团队,在承担社会责任为社会创造价值的同时回馈股东投入。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技术开发;经济贸易咨询;销售计算机、软
件及辅助设备、五金交电;互联网信息服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股份采用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本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
的凭证。公司股票由公司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590万股,每股金额为壹元,均为人民币普通
股。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第十六条 公司发起设立时股份总数为 8000 万股,由全体发起人以北京
掌上飞讯科技有限公司净资产折股认购,各发起人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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