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31
公告编号:2025-033
证券代码:834701 证券简称:鑫考股份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河北鑫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7 月 31 日审议通过:
提名齐长志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免去刘德福先生的董事,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免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免原因
公司董事刘德福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不再担任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名齐长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齐长志,男,198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中级工程师。毕业于河海大学人口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河海大学机电工程学院思想政治辅导员,北京窝窝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衡水分公司客户经理,衡水大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办主任,衡水领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校企经理,河北中鑫智教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河北鑫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
公告编号:2025-033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免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任免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免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
三、备查文件
《河北鑫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决议》
河北鑫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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