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公告编号:2025-035
证券代码:834700 证券简称:征途科技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山东征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征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存储、
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法律规定的公开或非公开等方式发行证券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得利
用公司募集资金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公告编号:2025-035
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六条 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
专户”),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第七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后验资前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应当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等证券主管部门的要求报备。
第八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应将募集资金及时、完整地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内。
第三章 募集资金使用
第九条 公司在股票发行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不得使用当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各项议事规则及本制度等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十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域。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股票发行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第十一条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得有如下行为:
(一)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
(二)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
(三)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
公司应当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占用或者挪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二条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以进行现金管理,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应当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经履行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的内部决策程序并披露后,可以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具体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安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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