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7
公告编号:2025-035
证券代码:834686 证券简称:ST 华科技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北京华夏旷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
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北京华夏旷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5 年 5 月 27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5 月 22 日
作出主体:其他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其他纪律处分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北京华夏旷安科技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唐茂伟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长
赵士勇 董监高 董事、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重大资产重组违规。
公告编号:2025-035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24 年 12 月 5 日至 26 日期间,ST 华科技向唐茂伟、唐茂亮等转让七台河
华夏矿安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奉君养老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华夏荣智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华夏矿安科技有限公司和鹤岗鹤华矿安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上述股权
转让资产总额 49,949,627.01 元,占公司 2023 年经审计期末总资产 34.77%资产
净额绝对值 17,998,258,44 元,占公司 2023 年经审计期末净资产的 275.07%,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ST 华科技未按照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未办理停牌。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ST 华科技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
则》(2021 年 11 月 12 日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八十一条,《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细则》(2023 年 2 月 17日修订)第八条、第十六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违规。
董事长唐茂伟、董事会秘书赵士勇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负有责任,违反了《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司信息披露规则》(2021 年 11 月 12 日修订)第三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经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2 条、第 6.3 条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 ST 华科技、唐茂伟、赵士勇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5-035
上述纪律处分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纪律处分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高度重视此次纪律处分决定及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全国股转系统相关业务规则的学习,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众公司以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北京华夏旷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2025]1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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