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公告编号:2025-024
证券代码:834686 证券简称:ST 华科技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北京华夏旷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北京华夏旷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唐茂伟、赵士勇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5)57 号
收到日期:2025 年 4 月 11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4 月 8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北京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北京华夏旷安科技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唐茂伟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赵士勇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重大资产重组违规、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5-024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2024 年 12 月,公司向关联方处置股权资产触发了重大资产重组,接受了实
控人债务豁免及无偿捐赠。上述交易发生时,均未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也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2 号)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唐茂伟、时任董事会秘书赵士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5-024
《关于对北京华夏旷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唐茂伟、赵士勇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5)57 号
北京华夏旷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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