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27
证券代码:834686 证券简称:ST 华科技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北京华夏旷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调整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将持有的山西华夏矿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华夏”)63%认缴出资额以 1400 元转让给唐茂伟先生、27%认缴出资额以 600 元转让给唐茂亮先生;公司将持有的贵州华夏荣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荣智”)70%股权以 0 元价格转让给唐茂伟先生、30%股权以0 元价格转让给唐茂亮先生;公司将持有的七台河华夏矿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矿安”)70%认缴出资额以 3500 元转给唐茂伟先生、30%认缴出资额以1500 元转让给唐茂亮先生。
公司子公司哈尔滨华夏矿安科技有限公司将持有鹤岗鹤华矿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鹤华矿安”)的 49%认缴出资额以 1500 元转让给唐茂伟先生、21%认缴出资额以 500 元转让给唐茂亮先生;公司子公司哈尔滨华夏矿安科技有限公司将持有黑龙江奉君养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奉君养老”)50%认缴出资额以 2500 元转让给唐茂亮先生、40%认缴出资额以 2000 元唐啸晨先生、10%认缴出资额以 500 元转让给王爽先生。
股权资产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上述 5 家子公司股权,上述交易事项均已于2024 年 12 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公众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3 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143,663,754.71 元,期末净资产额为-6,543,222.35 元。山西华夏原为公司持股90%的控股子公司,转让前其总资产 51,149.20元,净资产-1,578,652.17 元;华夏荣智原为公司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转让前其总资产 25,423.46 元;净资产 -2,714,282.98 元;华夏矿安原为公司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转让前其总资产 26,636,936.08 元;净资产 -6,837,240.47 元;鹤华矿安原为公司子公司哈尔滨华夏矿安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70%的控股子公司,转让前其总资产21,350,587.04 元;净资产-347,942.96 元;奉君养老原为公司子公司哈尔滨华夏矿安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转让前其总资产 1,814,073.99元;净资产-6,355,346.82 元。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股权转让资产需合并计算,以上转让股权资产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 34.72%、占期末净资产的 272.55%。出售的 5 家子公司的股权账面价值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故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充审议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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