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9 16:18:10 股吧网页版
先锋机械: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834685 证券简称: 先锋机械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先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同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同时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总经理”调整为“经理”;
(3)所有提及的公司股份的“种类”调整为公司股份的“类别”;(4)所有公司合并、减资、分立、债权人通知的公告渠道,均新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
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为维护浙江先锋机械股份 第一条为维护浙江先锋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 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 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 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 必备条款》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3号—章程必备条款》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其他有关规定,由浙江先锋机械有限 他有关规定,由浙江先锋机械有限公司 公司整体变更,并由浙江先锋机械有 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嘉兴 限公司全体股东依约共同作为发起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
人,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330400146833769W。

第四条公司住所:桐乡市梧桐街 第五条公司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桐
道石门路 10 号。 乡市梧桐街道石门路 10 号。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
人。 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
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十二条许可项目:武器装备研 第十四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发、生产;特种设备设计;建筑智能化 范围为:许可项目:武器装备研发、生系统设计;特种设备制造;计算机信息 产;特种设备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特种设备安 计;特种设备制造;计算机信息系统安装改造修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全专用产品销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机械设备研发; 果为准)。一般项目:电机及其控制系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 统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智能机器人的软件开发;金属制品研发;汽车零部件 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开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