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6
公告编号:2026-002
证券代码:834670 证券简称:宏达小贷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合规经营及风险防范
第四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五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六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以 发 起 设 立 的 方 式 设 立 , 在 嘉 兴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 取 得
330400000013495 号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400680713775B。
第三条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
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AINING HONGDA MICRO-CREDIT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路 218 号宏达大厦 302-312 室 ,邮政
编码:3144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组
织”)和工作机构,党组织在公司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障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公司贯彻执行;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推动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党组织围绕经营开展活动、发挥作用。
第九条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一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坚持依法经营 ,以 服务“三农 ”和 中小微企业为
宗旨,实行先进、科学、高效的管理,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实现股东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
本公司以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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